我国水质的污染日益严重,政府及有关部门更加重视对水资源的保护。为了我们自身的健康、为了我们美好的家园,加强对污水排放的监测,是非常有必要的,而水质检测仪在环境保护、水质的检测和水资源保护中起到了非常之重要的作用。在使用水质检测仪对水质检测过程中,我们该如何提高水质检测仪对水质检测的稳定性呢? 1、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的确定:执行有规律的水样采集,即每年应在奉水期和枯水期分别采样测定,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按照地区特点分四季采样。而那些已经建立了长期观测点的地方则可按月进行水质监测。从采样频率上看,通常每一个采样期至少采样监测1次。专门针对饮用水源监测时,就要提高水质监测的频率,做到每一个采样期采样监测两次,其间隔至少10天。对发现有异常情况时,更应当适当增加采样监测次数。 2、对水体监测点的稳定布设:以河流水质监测为例,在使用水质检测仪对水质检测时,水质采样应该以哪个采样点的设置为监测基准呢?一般来说,应根据河流的宽度和深度而定,水面宽50米以下,只设一条垂线,水面宽50~100米 ,设左、右两条垂线,而当水面宽在100~1000米时,应设左中右三条垂线,水面宽大于1500米时至少应设5条等距离的垂线。确定好了监测基准就可以将采样点设置在水面下0.2~0.5米处就可以了。在同样对于较大较深的采样水体,因此,采样点的除了考虑平面位置之外,还有必要在垂线上布点。 在使用水质检测仪对水质进行检测时,其水质的采样也是有要求的,不是随便弄点水检测一下就可以的,这样,水质检测仪检测的结果就不具有代表性了,也就没有意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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